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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學第5篇 婚姻、命格、桃花刧、錢財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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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5日

Q:在二十一世紀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正緣嗎? 

A:所謂的正緣是指靈體未投胎前,靈界預先設定特定對象的姻緣。但到了二十一世紀大都無形的清算,自然沒有前世指定婚姻的那一個人,所以命中注定正緣的人少之又少。 

Q:看一眼就喜歡的對象,是否就是正緣? 

A:在過去世紀一見鐘情大多注定前世有因果關係,目的是為了進行還債、追討或報恩。到了二十一世紀的因果追討巳經指向無形清算,是否為正緣可以請領有執照的通靈老師查閱生死簿,一看記錄便知是否為正緣。 

Q:任何的婚姻都有因果關係嗎? 

A:20世紀出生的人有70%是因果關係,到了21世紀出生的人,只剩下不到30%的比例。 

Q:如何修行才能讓工作和婚姻順利呢? 

A:工作和婚姻都脫離不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有人的存在就有衝突點,所以不是看不順眼、聽不悅耳就用自己的個性去修理別人。所謂的修行是修正自己的盲點、弱點、缺點、觀點。 

  Q:喜歡一個人可以用符法促成姻緣嗎? 

  A:若違背靈界規定濫用符法,如施法者和請求姻緣符法的人都會遭受靈界的清算。 

 Q:暗戀某一人可以請神明幫忙牽紅線嗎? 

A:神明幫忙牽紅線得遵守其天界規範而行,例如:雙方是否有前世因果關係,或者雙方有意願交往,但絕對不能單憑個人喜好而亂了因果機制和陽界的平衡。 

 Q:請求神尊牽引促成的婚姻是不是比較能白頭到老? 

A:是的。可以經由正神正道的神尊為此篩選找到適合結婚的對象。 

 Q:男女之間若只有訂婚沒有完婚就分手,算是男方家的人嗎? 

  A:視狀況而定,但原則上算是男方家的媳婦。 

 Q:夫妻吵架互相咒罵,算是造口業的一種嗎? 

  A:夫妻吵架爭執難免有,若導致身心靈嚴重受創,產生精神虐待等疾病或致死,可向陰界提出申訴,由閻王公正判決,但結論未必是造口業的罪名。 

 Q:夫妻其中一方因病癱瘓,另一方則選擇不告而別會有報應嗎? 

A:夫妻本是一體,互相成長也互相扶持,若明知其中一方因病無自理能力卻不告而別,是屬於遺棄之罪名,可以向陰界閻王申訴請求追討。 

 Q:被情殺的人到來世可以選擇報復嗎? 

A:不同的世紀有不同的選擇。

  1.  20世紀的選擇:再次投胎,直接成為家人或夫妻面對面報復。 
  2. 21世紀的選擇:不再輪迴,統一在陰曹地府登記,由閻羅王執行無形追討。 

 Q:相欠型的感情或婚姻有什麼特性? 

A:相欠的感情債是指雙方男女的爭論並沒有對錯之分,只是觀點和認知的不同,屬於歡喜冤家類型。例如:經常吵的要命卻又離不開對方,最後大都床頭吵床尾合。 

 Q:前世未了卻的緣份,來世還可以再續前緣嗎? 

 A:是否續緣由靈界和靈體決定,只是剩餘的緣份是有年限的,未必能白頭到老,就算能白頭到老也是相敬如冰。 

 Q:錯過命中注定的人,來世還有機會相遇嗎? 

A:既然是錯過當然沒有再相遇的機會。 

 Q:前世若承諾非你莫娶、非你莫嫁,在今生會成為感情的阻礙嗎? 

  A:一旦陰界認定必須執行前世承諾的時候,雙方若各自為單身並不會產生阻礙,若其中一方或雙方各自有男女朋友或巳有家室,必然影響原本感情成為阻礙。 

 Q:今世若向銀行借錢未還或稅金未繳,來世會被追討嗎? 

A:會,算是欠國家的債。 

 Q:詆毀他人名譽算欠什麼債? 

A:名譽視同一個人的生命,詆毀他人算是欠命的一種,欠命的計算必須同時納入情和錢,所以一併計入是欠命、欠情又欠錢。 

 Q:欠感情債的人是不是不要談戀愛就不會被追討? 

A:不是。

  • 20世紀欠感情債的人一定會遇到特定的人,肯定讓你一見鐘情又放不下。
  • 21世紀雖然沒有指定的對象,但有無形的追討阻止好的戀情發展。 

Q:償還感情債有那些特定模式? 

A:全心投入感情卻得不到相對的對待,飽受相思之苦和精神折磨作為償還的目的。 

Q:面對婚姻上的補償心理,換了對象是否可以改善嗎? 

A:既然是心理層面,當然不會因為換了對象就有所不同,根本問題是要從自己的心態改變起。 

Q:今世是孤兒都是因為前世造的孽嗎? 

A:不完全是,更多是今世父母的問題。 

Q:不管前世欠什麼因果債,應該如何來面對? 

A:要覺悟。因果是因為個人的起心動念促使不當的行為而產生。 · 認識自己是「覺」 · 改變自己是「悟」 

Q:今世沒有姻緣是前世欠感情債的懲罰嗎? 

A:20世紀之前是報應,現在不是這麼解釋。大部份21世紀出生的人,沒有預先設定婚姻的對象,既然沒有特定的人來相遇,當然就遇不到這個人。但欠感情債的人會因為今世的選擇,只要談戀愛就會受到無形的破壞,不是感情不順就是戀情告吹沒結果。 

Q:欠感情債和情債追討有什麼不同? 

A:感情債是指男女二性之間,情債追討包括親情、愛情、友情三部份。 

Q:前世沒欠感情債的人,今世的感情就會順利嗎? 

 A:影響到感情不順的因素不是只有感情債,還有其他因果追討、卡陰、符法,更多是人生目的和靈性的關係,所以要透過領旨的通靈人釐清問題的真相,不要對號入座自行解讀。 

Q:命理所說的情關是指會有過不去的情感嗎? 

A:是指一個人處理感情總是兜旋著走不出來,意謂拿得起、放不下、走不開。 

Q:命理所說的親緣淡薄是指和父母、兄弟姊妹、子女無緣嗎? 

A:在21世紀是指聚少離多,但不表示感情不好;也可以說凡事要靠自己,親人給予的幫助不多。 

Q:欠因果債的對象,今世一定會相遇嗎? 

A:20世紀之前一定會遇到,採取面對面清償。新世紀開始,債主大部份沒來投胎轉世,相遇的比率降低,是無形暗中破壞的阻力。 

Q:因果債發生以什麼作為根據? 

A:凡起心動念促使行為的發生就是依據,也是欠因果債的證據。 

Q:欠因果債是因為前世肉體的行為,若今世改變自己是否就不會被追討? 

A:欠因果債不會因為改變行為就不追討,欠債是前世的事與今世無形的追討,改變是為了不再造新的因成為來世的果,這是不同的二件事不要混淆了。 

Q:有心想要償還前世因果債,該如何辦理? 

A:21世紀的因果債大都來自於無形的追討,可由領有靈界執照的通靈人調閱因果記錄、說明欠債原委後,授權予神尊與前世債主居中協調同意,由通靈者出示化解憑證疏文之依據以註銷前世欠債之記錄。 

  1. 當事人的理解和授權。 
  2. 陰陽二界化解必須在神尊同意背書下。 
  3. 陰界債主同意。(缺一不可) 

Q:錢財刧是破財的一種嗎? 

A:不是,二者大不相同。

  •  劫財:指自己努力賺到的錢還沒享受到就被劫走。 
  • 破財:指莫名奇妙花了一些錢在自己身上卻沒存到錢。 

Q:桃花劫對一個人的影響是什麼? 

A:桃花劫是指感情上的糾紛,大部份最後還是要花錢消災,也就是利用桃花(異性)接近一個人,不談感情只劫財的意思。 

Q:帶有桃花劫的人是否可以化解? 

A:可以化解。請正道正神作主並同意出示疏文,方能註銷因果記錄的桃花劫數。 

Q:帶有桃花運的人應如何運用得宜? 

A:有桃花運的人表示有異性緣,異性不限年紀大小、身份地位高低,既是善緣的貴人,只要能謹言慎行,對於個人的形象、工作表現有加分作用,相反地若濫用感情是會身敗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