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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靈界規定,所有領旨諮詢和辦事的通靈者,必須在神尊訂定標準下收費,「收費」是一項「買斷」的方式,目的是釐清責任歸咎問題,可避免通靈者無意得罪而變成多管閒事,公親變事主。
任何人的諮詢費或顧問費,皆由神尊訂定,是否隨緣減價或隨緣不收費,也是由神尊評估、考量後決定,不是老師或工作人員可以擅作主張,因為領旨的通靈者都知道,必須嚴謹遵守靈界規範而行,不論是多收或少付,事必報應在通靈者自己或家人身上,不得不謹慎。
老師的工作是為靈界負責「翻譯」或「轉達」神尊指示。若神尊指示以隨緣「減價」或隨緣「不收費」,必有祂的道理及用意,而不是依照每個人的財富作決定,原則上一定要有神尊同意出面擔保減收與不收費的無形責任,而背書的神尊相對也概括承擔所有的責任,這就是正神做事的原則。
諮詢者若有嚴重的外力「干擾」,可能會影響到諮詢項目的內容, 一開始前諮詢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放棄諮詢,本處不予以收取任何費用。
諮詢之後神尊會依個人發生事件的不同,給予靈學上不同的建議事項,並「無公式可循」,請勿自行解讀「對號入座」。
至於是否接受或處理皆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並且主動向神尊請示後預約時間,工作人員絕對不會去電邀約辦理。若是有人以「本處名義」對外服務或收取任何費用,若經舉發一律「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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