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離婚的女兒回到娘家居住,需要和父母兄弟一起拜娘家的祖先嗎?
A:可拜可不拜。
Q:離婚的婦女一定要向夫家祖先辭別嗎?為什麼?
A:是的。因為結婚時曾向祖先上香告知是夫家的人,離婚後也必須向祖先上香說一聲,但離婚的原因有很多,大部份的女性都不願意再與夫家的人有任何往來,最好的方式是請神明背書,以正式疏文為憑證告知陰界作為依據,可以避免離婚婦女受到前夫祖先干擾未來的婚姻和生活。
Q:為什麼中國的爸媽都重男輕女,西方不會呢?
A:東西方靈界規範不同,東方男丁都有傳承的責任,是文化不一樣的關係。
Q:夫妻若有一人先離開人世間,另一方再嫁娶需要經過亡夫(妻)同意嗎?
A:建議先告知,最好是經過亡者同意,可避免被干擾或破壞。
Q:嫁出去的女兒是不是不可以祭拜娘家?
A:陰界規定嫁出去的女兒屬於夫家的人,若返回娘家可以選擇平日拜,但千萬不要在重大節日祭拜,例如清明節,免得敗壞娘家。
Q:家中都是生女兒,萬一父母過逝了,誰是拜娘家祖先的人選?
A:陰界規定每一戶祭祖是男丁的責任,女兒不得介入或干涉娘家,若家中沒有男丁,可以和祖先商量,再由神尊作主背書、領旨通靈者撰寫疏文通報陰界,由長女或其中一個女兒,先祭拜過夫家再拜娘家祖先。
Q:女兒出嫁,陰界有規定要冠夫姓嗎?
A:冠年姓是陽間法律問題。
Q:父母離婚,唯一的兒子和母親住在一起,祖先會找上門嗎?
A:若祖先不知父母離婚原委,也沒有請神尊作主協議好,祖先是可以找上門討子孫,一旦找到媽媽或兒子就有卡陰問題。
Q:爸爸過逝滿週年,出家師父姑姑主動幫爸爸辦理超渡法會,這樣對父親是好的嗎?
A:當出家師父是姑姑肉體的選擇,不是命中注定有出家命格而出家,既然肉體皈依佛門就應當自我修行,過著出家人的生活,如果自作主張替凡間親人作超渡法會,恐怕會有宗教的共業,因為姑姑沒有出家命格的先天設定,也就沒有靈界的保護,當然不可以以出家人身份替亡者誦經、辦理超渡法會。
Q:公公過逝十幾年了,家中只放了一張公公的油畫像,婆婆總在特別節日上香、奉茶、拜水果,這樣不會引來鬼魂在家游盪嗎?
A:每個人的肉體都有三魂七魄,一旦肉體死亡,七魄就沒知覺,留下的三魂則跟著大體或骨灰,如果後代親屬在家要安置牌位,也必須呈報陰界以正確的引魂、安魂儀式處理,單憑一張畫像是無法讓亡魂妥善安住,反而會因為祭拜舉動引來外陰魂、陰靈入室逗留,最後造成家中磁場混亂,讓住在家中的人的運勢或健康無故受到無形的干擾。
Q:初二、十六公司會要求員工一起拜拜,但因個人信仰不可拿香的人該怎麼辦?
A:初二、十六拜拜是針對有在做生意的公司行號或企業,招攬四方財的民間習俗,與個人信仰不衝突,如果因為個人因素不拿香,可以合掌一起拜拜。
Q:兄弟姊妹各自有家,有關祖先的牌位是否可以遷移到寺廟安置?
A:嫁出去的姊妹拜的是夫家的祖先,而兄弟是否要在家中安置祖先可以自己決定,但大部份的父母未過逝前,分家拜祖先是對祖先的交待,但子孫有可能因為個人因素不再祭拜,那麼建議經由領旨通靈老師與祖先先行溝通,祖先同意後再依陰界的規範進行處理。
Q:公公過逝未滿百日,是否只能待在家裡不可以去拜訪親友?
A:喪事家屬本身帶有喪氣,加上靈體體質敏感,可能有些親友會有忌諱,如果公公過逝未滿百日,在公共場場見面無妨,但要到親友家裡拜訪還是建議四個月以後。
Q:公婆有三個兒子,請問婆婆過逝後每個兒子都一定要安奉婆婆的牌位在家中嗎?
A:婆婆的亡魂(三魂)會與大體或骨灰在一起,兒子若想要在家中安奉婆婆的牌位,就依照陰界的規定和流程完成引魂安魂儀式。如果兒子因為在外租屋或其他等原因,陰界是沒有硬性規定。
Q:家中沒有安奉祖先牌位,是否可以去大伯家上香祭拜祖先?
A:如果兄弟之間沒有不愉快,是可以到大伯家上香祭拜祖先的。
Q:夫家祖先十幾代,除了大節慶要祭祖,連忌日也要準備祭品,是否可以省略忌日的拜拜?
A:二十一世紀沒有規定忌日非拜不可,所以是可以省略的。
Q:媽媽和爸爸離婚後再嫁,請問媽媽過逝後,我們算帶孝嗎?
A:媽媽和爸爸離婚再嫁,仍然是我們的生母,當然算帶孝。
Q:媽媽再嫁後有生個兒子,過逝後應該由我們還是媽媽再嫁的兒子祭拜?
A:媽媽改嫁後是屬於再嫁夫家的人,所以後事和祭拜皆由再嫁生的子女決定和處理。
Q:爸媽離婚十幾年,最近父親過逝了,媽媽適合參加父親的告別式嗎?
A:可以以朋友的立場參加父親的告別式。
Q:爸媽離婚後,父親有個同居的對象,那麼祖先認定的媳婦是那一個?
A:爸媽離婚後,母親若沒有辦理陰界祖先斷緣,有可能被父親的祖先找上(跟隨),畢竟新對象與父親沒有結婚拜過祖先。但也有例外,祖先只認定同居的對象為祂們的媳婦。
Q:爸媽離婚後十年,父親過逝了,母親可否陪同一起去祭拜父親?
A:如果母親已經再嫁為人妻,表示她屬於別人的媳婦,那麼不建議陪同一起祭拜父親,若母親離婚未嫁,可以以朋友的立場陪同一起,但不要上香祭拜。
Q:父母生前感情不睦分居多年,死後一定要安葬在一起嗎?
A:視父母生前的意願,就算沒離婚陰界也沒有規定一定要安葬在一起。
Q:父母年紀大,希望我們兄弟分房後各自祭拜祖先,但祖先牌位有十幾代,非得要全部都分到新牌位嗎?
A:一般以兄弟這一代為主,往前推算最多三代輩份祖先分到新牌位裡。
Q:父母離婚後還住在一起,這樣母親會受父親方的祖先干擾嗎?
A:父母離婚只是凡間法律上的手續,並非陰界祖先斷緣,那麼有關祖先干擾的情形都有可能找上母親,因為對祖先而言母親仍是父親家的媳婦。如果母親仍有意願再與父親復合(再婚),那麼不建議辦理祖先陰界斷緣儀式。
Q:假如是父母其中一方為非作歹,就算他們仍活著同樣可以化解被波及的追討嗎?
A:辦理陰界斷緣是指買斷無形的追討和報應,因此子女若因為父母其中一方為非作歹,為避免未來被無故牽連或追討,不管父母是否存活,都可以透過靈界神尊作主辦理陰界斷緣,且不影響子女孝順父母的心意。
Q:母親是虔誠的佛教義工,也皈依三寶佛,若往生後靈體是否回到西方極樂世界?
A:佛教或道教都屬於後天人類的信仰,是人精神的依靠。而靈體屬於先天靈界,靈體從那裡來就返回到出處,如果母親有守護神,那麼肉體死亡後,靈體則是回到無極天界報到。
Q:父親過逝時正逢農曆七月時,是否該避開七月出殯下葬呢?
A:在二十一世紀天天都是好日子,當然各地方的習俗不同,如果家屬有忌諱在七月份出殯而感到心裡不安,那麼可以避開鬼月擇日再安葬。
Q:男女雙方要結婚,合了八字後發現是相沖,該如何化解說服雙方父母親?
A:八字屬於命理,一旦不合或相沖確實會讓婚姻不幸福,但21世紀講求是先天靈體命格,包括來人世間的目的、因果、靈性、流年等等,完全是不同的論述和影響力,就當作是參考就好。
Q:以前長髮及腰要看日子剪髮,請問21世紀有此規定嗎?
A:新世紀沒有此規定。
Q:阿嬤撿骨時從棺材裡取出一個玉鐲,做為後代子孫可以拿起來戴在手上嗎?
A:若與往生者是直系親屬,那麼遺物取出後建議先用陰陽水淨化物品再曬幾日太陽,最好是收藏起當作紀念不要戴在身上。。因為每個人的靈體體質不一樣,為避免引發陰陽二界認知的問題,如果與往生者是遠親或不相遇,那就不要留著。
Q:已經當了二次的伴娘,聽說當了三次以後會讓自己嫁不出去的魔咒,這是真的嗎?
A:新世紀沒有這樣的魔咒。
Q:與男友相差六歲,雙方家長怕我們的婚姻最後會走向離婚而堅持反對,該如何破解才不受影響?
A:男女論及婚嫁逢相差三、六、九歲的禁忌是舊世紀的習俗,但新世紀沒有此影響也無需破解。因為21世紀是靈體的世界,二人的價值觀、認知和良性溝通才是維持婚姻主要的關鍵。
Q: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應該抱持什麼樣的心態?
A:嫁出去女兒等於夫家的人,回到娘家就當自己是客人的心態。
Q:平日娘家若有需要,嫁出去的女兒可以幫忙娘家嗎?
A:平日娘家父母有需要當然可以幫忙,但決定權還是由娘家自己人決定,嫁出去的女兒不便過度干預。
Q:阿公阿媽生前就很愛鬥嘴,死後安置在牌位還會繼續吵嗎?
A:生前的個性和習慣是什麼樣子,死後也是一樣。
Q:父母親離婚後仍同居住一起,母親死後可以入在祖先牌位嗎?
A:陰界規定不可以入夫家祖先牌位。
Q:和男朋友的感情很好,是否可以以準媳婦身份披孝送男友父親出殯?
A:未娶進門拜過祖先都不能算是媳婦,不建議以兒媳婦身份披孝服參加,原因是避免未嫁而引來的祖先問題。
Q:和男朋友的父母同住一起,會不會被男友祖先認定是祂們的人?
A:過去祖先的觀念認定結婚的男女才會住在一起,如果祖先有此想法,那麼就算未婚娶進門,是有可能被陰界的祖先認定是自家人。
Q:未嫁到男友家卻經常參加拜祖先,這樣會祖先干擾的問題嗎?
A:一般未嫁女孩子不會拜男方的祖先,但現代人同居已經是普遍化了,如果未來分手,那麼有可能被祖先認定是自己人,那麼未來的交友、感情、婚姻有可能被前男友祖先干擾造成卡陰問題。
Q:結婚當天一定要上香拜男方的祖先嗎?
A:要。這是東方習俗也是東方陰界規範。
Q:結婚前男方的父母都會向女方要八字去合三合或六合,現在還要嗎?
A:八字論婚姻是20世紀之前的命理,21世紀是人生目的、因果和靈性為主流,當然仍有許多地方民俗,習慣用八字來批命論姻緣。
Q:每逢農曆五月五日全家會攜帶大桶子到戶外接午時水,請問新世紀仍有效果嗎?
A:新世紀接取午時水沒有過去世紀的效果,因為沒有任何意義。
Q:端午節午時家人都會準備陰陽水飲用,請問新世紀還需要這麼做嗎?
A:可做可不做,因為在新世紀做了沒有任何效果,做了喝了也不會怎麼樣。
Q:端午節忘了拜地基主,隔天補拜可以嗎?
A:可以提前或當日,但不能延後補拜。
Q:端午節忘記拜地基主,需要跟地基主道歉嗎?
A:可以在廚房的位置,誠心合掌向地基主說明原因和道歉即可。
Q:以前對於耕作家農或者脾氣不好的人都不准吃牛肉,到了21世紀有此限制嗎?
A:20世紀修肉體,所以務農的人為表感恩不吃牛肉,牛脾氣的人不要吃牛肉是命理的說法,到了21世紀是修靈,所以要不要吃自己決定。
Q:以前的人要結婚只要年齡尾數逢三六九就是不吉利,在二十一世紀還有此說法嗎?
A:21世紀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