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業障」純屬前世私己素行而言。不管是思想、行為舉止、態度或語言上,直接或間接、有意或無意間造成多數人的傷害或損失,如今卻成為今世眼前的種種障礙。如同一個有罪行或有過錯的人,因為個人特定的行為或語言上傷了一個以上的人,在法律的立場來說明,受害者並未提出追討的申請,也就是沒有民法上的責任,但卻有了刑法上的責任要承擔的意思。

在靈界或陰界的天秤上,會有一把標準的尺,來衡量人在陽界的所作所為,當受害者受到傷害而未提出控告,此時相關單位會直接介入來評議,以公道、是非為基礎原則,達到審判的道義使者,也是告知世人,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在陽間的遊戲規則,不要輕易因為個人追求慾望與利益,違背良心傷害了他人,這樣不惜後果付出代價,真正阻斷的也是自己未來,正所謂眾人所知,不是不報而是時間未到的道理一樣。

另一種追討的方式,是當受害者達到一定的數量,由承辦的單位出面,聚集一股無形怨恨能量,一起向加害人進行索討,也就是成為今世的障礙。實務上,最常追討不當行為的障礙是「身業」或「口業」為最多。而且前世有這樣行為之人,在今世大部份也都會延續此行為模式,有了前世的干擾又有今世的牽扯,造成今世的阻礙及不順也是可想而知,因為每個人都必須為我們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作為償還,這正是所謂因果的由來,也是因為有因果才需要輪迴。

要如何知道自己的前世所為、今世際遇!?自己可以先作初步審視,看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是不是都是莫名奇妙,或無故被牽連而影響,只要是受到前世因果來清算的人,大都有一致的感言,自己那麼努力了,怎麼到最後關頭就是產生變卦,總是摸不著頭緒也找不到答案,此時也可以透過通靈者調閱個人因果檔案,裡面記載著一個人,每一世的所作所為。凡是有曾經就一定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