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存在的公平性是不容被質疑的

多數人對因果理論的知識是種什麼因必得什麼果,說明一切的起源皆來自當時的因,然而那個製造因的人必須為「起因」承擔未來的「後果」。但是人們心裡的質疑通常不只是對靈學的認知不足,更多是立足的角度和認知上的差異,不願意接受陰界閻王判定的結果而爭論不休。

前世因果

案例中張小姐的前世是個大男人,自己有手有腳卻好吃懶做,不得意的時候經常把妻小當沙包打,街坊鄰居看了不捨又不敢多事,平日妻子為了生計到處打零工,若回來晚了,老爺肚子餓了又是拳打腳踢。

今世報應

張小姐說:「只要不順我先生的意,講話就特別酸言酸語,生氣時經常言語霸凌羞辱我,長期下來睡得很不安穩,連作夢都夢到被先生毆打。我以為離婚之後生活可以過的比較平靜些,沒想到還是被他找到,不是來住處大吵大鬧就是在樓庭間大呼小叫,鄰居嚇到投訴大樓管委會,只好搬家躲藏,我不知道這樣的精神虐待何時能停止,前夫什麼時候才會消失在我的眼前。」

靈學解說

冤有頭、債有主,在陰界的因果鏡中一目了然,想賴也賴不掉。因果就像推理,是體現一個人對某件事的認知、邏輯、概念、思維,而且每個人又有獨特性的見解和反映,所以判斷通常都不具有客觀性。

如同案例中張小姐的前世是一位加害者,時空轉變後成為一名受害者,明明二者之間的立場是對立,但同時又有二種身份集於一身,顯然反彈的情緒是矛盾造成的。當然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說明張小姐真實生活中所遭遇的對待,正是因果報應的基本模式。

如果說因果追討的模式是固定、是明確的,表示不會因為人的知識和觀點改變這個結果,結論可想而知是可以被推論成立的。也就是說張小姐必須用一輩子償還她前世欠下的債,債權人就是她今世的先生,直到其中一方離開人世間為止。此時若能及早發覺原因,至少防患未然,避免再度受到傷害。

而進入到前夫的記憶裡,張小姐是個施暴者,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所以受害者向加害者索討前世債是合情合理,不過張小姐很慶幸,前夫並沒有用暴力還擊追討,雖然是精神暴力虐待張小姐,只要債務人承受的痛苦能達到還債的程度,一樣列入清算當中。

所以張小姐諮詢得知前因後果之後,必須在心態上作出些許的調整和修正,例如不小心碰到前夫找上門時,講話的方式、語氣、態度得要和緩些,不要過度刺激他、反駁他、激怒他,另一方面面對自己的遭遇別自怨自憐默默忍受,能閃就閃、能離多遠就走多遠,通常都不會有生命的危險。

其實因果有許多追討的型態,如冤冤相報、以牙還牙、報復型、用健康償還等方式,當一個人提出一個或數個問題時,我們很容易被問題誤導,反而忽略提問者他背後真正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動機促使他朝向想要提問的念頭,以及將討論的焦點攤在檯面上,或許是因果的追討,可能是靈性顯現的觀點,也可能是人生目的的使命感。

然而我們用靈學角度建立起的新觀念,是要大家善用思考能力發覺問題、提出有效問題找解答,有了解答就有足夠的力量扭轉未來的局勢,明白整個事件與人、與情緒的三角關係,以人工的智慧做出一個適當的選擇、正確的決定才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