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是由個人和家庭組合而成的型態,一個人發生問題影響到家庭正常的運作,家庭出現各式類型的狀況,社會得付出相當大的人事成本,為了維護整個社會的和協和穩定度,以及顧及百姓的隱憂和對國家的影響力,靈界出此決策。

意思是說靈體被靈界放置在凡間,必然有責任讓靈體去的了凡間、回的了靈界,但靈體投胎後的生活全在陽間,直到肉體死亡才能脫離返回靈界。雖說凡間動向仍在靈界掌管的範圍內,畢竟有形的世界得要有肉體的配合和執行,所以靈界的天神將部份具有使命感、責任心靈性的靈體設定「為社會國家做事」的天職,用意是幫助社會和國家起步、發展和持續穩定。

靈界做此安排有幾個主要的原因

  1. 做為靈界考場用
  2. 訓練靈體的場所
  3. 統一管控靈體
  4. 了解凡間動向

這類為社會或國家做事的靈性天生就重情重義,好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行俠仗義、為民服務的舉手之勞對祂們而論不過是對社會和國家盡一份心力的使命感,為了讓祂們有名有份、正當執行任務,大都以企業家或政府官員的身份投入於政商界。既然被賦予重責大任,想必得多花些心思和時間在民眾、百姓、地方上,相對與家人之間的相處、互動就變的聚少離多,對家人難免有些愧疚的心理作用。

另外靈界為了讓祂們的大愛、好人緣、正義彰顯在公義公道上且行使於社會國家之中,常受邀參與公益活動、活躍於地方建設方面,但畢竟人性有缺點、弱點、盲點,又或者有無形因果的追討,對靈界來說個性的自以為是、霸道都遠不及勞心勞力背後為己之利、公器私用、貪污一事嚴重,這一點與同替靈界工作、服務眾生的通靈者一樣。

僅差別在於有形與無形的分工合作上

  1. 為社會國家做事做的是有形的部份,理應回饋到地方、利益於百姓身上。
  2. 二十一世紀以靈為主流,每個人對自己背後靈體的靈性、因果有許多疑惑,身為通靈者的工作就是提供心靈解惑和輔導,在日常生活建立靈學新觀念,解決無形問題的服務。

雖說靈界再三告誡也嚴格把關,但在靈界工作的人員克盡職守是本份,豈能見利轉舵隨心所慾呢!怎麼說都不該抱有私心或是為情為財欺騙大眾。

針對這個問題靈界快刀斬亂麻,回以現世報應做為不適任的警惕或懲罰:

  1. 為社會做事的人,必受社會輿論抨擊,而來自社會基層龐大的收入則會被縮減或收回。
  2. 為國家做事的人,受其桃花、弊案等官司纏身,最後快速下台一鞠躬斷送政治生涯。
  3. 為靈界做事的通靈者:受限於通靈能力、收入短少、無形病痛干擾。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演什麼要像什麼,全掌握在我們一念之間,別說是命數已定,而是沒認清自己本份、站在自己的本位上,不要忘了舉頭三尺有神明,不是不報時機未到,不一小心也是會玩出命來的。